一建注册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细节。在实际操作中,注册人员和企业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例如转出手续、企业名称变更、账户锁定以及多师种注册等。针对这些问题,一遍备考网根据福建省的官方文件,整了详细的注意,以帮助您顺利完成一建注册。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从中获得实用的指导和建议。
序号 | 内容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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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领方式 |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 |
2 | 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 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扫码进行人脸识别成功后查看和下载 |
3 |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 | 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
4 | 电子证书签名要求 |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5 | 电子证书信息查询 | 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
6 |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信息不一致 | 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 |
7 | 电子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 0531-66680788, 0531-66680789, 0531-66680792 |
2、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业务申报注意事项
序号 | 内容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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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延续注册申请时间 | 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
2 |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延续注册申请时间 | 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
3 | 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后果 | 注册专业失效 |
4 | 延续注册申请条件 | 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
5 |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有效期计算方式 | 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
6 |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处理方式 | 系统会自动注销,需要继续执业的人员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后,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或重新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会因此失效) |
3、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处理方式
序号 | 情况描述 | 处理方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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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导致无法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情况(2020年前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 上传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应包含当前有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旧身份信息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2 | 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导致无法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情况(2020年前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 上传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证明应包含当前有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旧身份信息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3 | 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情况(2020年后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 联系省级报名考试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待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查询结果为正确信息后,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在福建省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请联系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1-87670230)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核实无误后省注册中心会开具相关身份信息证明。在收到证明后进入个人系统中的“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栏目申请“个人信息修改”业务并将证明上传至“附件材料”栏目。在“个人修改信息”栏目中输入正确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以及情况说明最后提交即可。 |
4、一级建造师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无法办理注册业务该如何处理?
序号 | 处理步骤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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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备申请材料 |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生僻字人员注册申请表、一寸白底免冠照、手写签名照、注册须知、个人承诺书以及视频。 |
2 | 查看申请材料格式及要求 | 查看“如何进行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了解申请材料的格式及要求。 |
3 | 提交注册业务办理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发送至ZjbZczx@pqrc.org.cn邮箱,提交注册业务办理申请。 |
4 | 等待受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受理。 |
5 | 注册业务办理完成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完成受理后,将完成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业务办理。 |
5、一级建造师个人签名照修改申请流程
步骤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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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造师本人进入个人系统中的“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栏目 |
2 | 申请“个人信息修改”业务 |
3 | 上传符合要求的签名照 |
4 | 等待部级审核 |
5 | 审核通过后更新签名照 |
6、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撤回申请流程
步骤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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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 |
2 | 加盖聘用企业公章 |
3 | 将申请报告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建造师办公室,电话:010-88361866) |
4 | 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
7、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个人手机号更换方法
步骤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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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并打开 |
2 | 点击右上角“请登录”完成登录操作 |
3 | 点击“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信息页面 |
4 | 点击手机号右边的“更换”进行手机号修改操作 |
8、企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账号和密码找回及管理员手机号修改方法
步骤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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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账号和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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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携带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者资质证书原件去所属地市受理窗口查询登录账户。 |
修改管理员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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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拍照或扫描发送至省住建厅注册中心注册科的邮箱(zczxyijian@sina.com)申请手机号重置。 |
2 | 企业进入“修改手机号码”页面,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输入正确验证码,完成修改手机号码的操作。 |
3 | 修改后,关闭浏览器后再重新登录即可。 |
9、一级建造师转出手续表格
序号 | 问题 | 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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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福建省的一级建造师转出到其他省份,怎么办理手续? | 一级建造师不再有变更注册业务。变更聘用单位的应通过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注销手续由个人申请,企业直接操作通过,不再通过省级审批。 |
10、企业名称更名操作表格
序号 | 问题 | 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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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名称更名的,该如何进入系统办理? | 登录企业版后,进入“企业信息”栏目,点击“修改企业信息”即可修改企业名称。 |
2 | 变更防伪贴该如何领取? | 上传体现新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等待省注册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更改为新的企业名称。一级建造师重新加注电子注册证书即可。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
3 | 企业的一级建造师须全部先完成个人实名认证才能更名吗? | 无需等待一级建造师全部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工作。 |
11、企业账户锁定表格
序号 | 问题 | 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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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多次登录“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并输错密码,为什么账户被锁定? | 企业多次输错密码5次及以上,就会自动锁定账户。系统将在锁定24小时后自动解锁。 |
12、多师种注册人员操作表格
序号 | 问题 | 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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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时拥有一级建造师和其他注册师种的注册人员,如何同时办理多本注册证书的变更注册? | 先办理其他师种的变更注册,变更至新聘用单位后再办理一级建造师的重新注册。否则将会出现不合格等情况。一级建造师需办理注销注册后再办理重新注册业务。不能将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和其他师种的变更注册同步进行申报。 |
2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销后可同时申请重新注册吗? | 需先办理其他师种的变更注册,变更至新聘用单位后再办理一级建造师的重新注册。一级建造师需办理注销注册后再办理重新注册业务。不能将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和其他师种的变更注册同步进行申报。否则将会出现不合格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