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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 在多地工作后,如何避免社保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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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逐渐步入正轨,然而,整理社保记录时,却惊讶地发现,以前离职后未能及时停缴社保,导致在两个城市同时缴纳了社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一、社保小Tips
社保小Tips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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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地方参保 | 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应在一个地方参加养老保险,避免出现重复缴纳的情况。 |
重复时间段缴纳的年限不可累计 | 如果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那么这些重复缴纳的年限是不能累计计算的。 |
重复缴纳后可将其转到一个地方后,再办理退还个人重复的部分 | 如果不慎在两个地方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可以将其中一个地方的保险关系转移至另一个地方,然后申请退还个人重复缴纳的部分。 |
退休后在哪儿领取养老金 | 描述了在多个地方都买过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退休后应在哪里领取养老金的规则。 |
二、社保重复缴纳了,案例解析
孙先生在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在深圳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但离职后企业并未及时为他办理停保手续,导致他在今年2月至5月同时在深圳和广州缴纳了养老保险。根据社保小Tips中的第二点,他重复缴纳的这4个月养老保险年限是不能累计的。因此,他可以在深圳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将深圳社保局的参保缴费凭证交到广州的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成功后将为他退回个人重复交了的费用。
三、在多地都买过养老保险,退休后在哪儿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情况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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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 | 当地领取 |
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年限不够,需在缴满年限的参保地区领取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