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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考后审核要求] 广东、江苏、西藏、贵州、青海、湖南、福建、宁夏、陕西考后审核要求汇总!
本 文 目 录
截止目前,广东、江苏、西藏、贵州、青海、湖南、福建、宁夏、陕西等地已经相继发布了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说明。这些说明详细介绍了审核对象、时间、方式以及所需材料等信息,对于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来说,及时了解并遵循这些要求至关重要。
一、2023广东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项目 | 详细信息 |
---|---|
审核对象 |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 |
公告内容 | 查阅本人审核结果 |
查阅网站 | "广东人事考试网" |
审核结果处理 | - 审核通过:无需进一步操作 |
- 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上传资料 | |
补充上传资料要求 | 审核日志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 |
逾期处理 | 一律不予受理,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
截止日期 |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
二、2023江苏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项目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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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对象 |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 |
审查时间 | 2023年12月6日至14日17:00 |
审查方式 | 网上审查 |
审查材料上传路径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 |
第一次审查处理 | 对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2月1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 |
逾期处理 | 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
学信网学历显示情况 | 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
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情况 | 1. 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2. 中专学历的;3.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4. 军校成人学历的;5. 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
不符合报考条件证书 |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 |
三、2023西藏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复核时间 | 12月6日-15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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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 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 |
线上提交要求 | 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
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 | 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 |
电子邮件地址 | xzrskszsgl@sina.com |
邮件正文内容要求 | 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
四、2023贵州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项目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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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延期受理时间 |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
资格审核流程 | (1)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已办理则忽略);(2)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或结果,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3)上传本人工作经历证明;(4)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社保证明或居住证明;(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上传主项证书;(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工作经历证明要求 | 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出具,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出具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用印需为法人单位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
外省身份证报考人员额外要求 | 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
增报专业要求 | 上传主项证书 |
免二科要求 | 上传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理满20年的工作证明 |
五、2023青海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序号范围 | 资格复核时间 | 资格复核地点 |
---|---|---|
630001-630180 | 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
630181-630324 | 2023年12月12日下午14:00-17:30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
所需材料:
报考级别 | 所需材料 |
---|---|
考全科 |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
免试 |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
增报 | 身份证、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备注: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
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
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考生务必在2023年12月12日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
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2023湖南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项目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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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前 |
核查结果报送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前 |
查询核查时间和要求路径 | 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 |
公告形式 | 各市州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可能采用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通知申请人 |
未参加核查处理办法 | 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 |
人工核查补办时间(上半年开考) | 当年12月下旬 |
人工核查补办时间(下半年开考) | 次年4月下旬 |
具体补办时间说明 | 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
七、2023福建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有短信通知考后审核在12月11-13日,有学员反馈,福建的同学们注意关注。
八、2023宁夏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序号 | 项目 | 详细信息 |
---|---|---|
1 | 资格复审对象 | 拟合格人员(101人) |
2 | 资格复审时间 | 12月11日至12月15日 |
3 | 携带材料 | 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 |
4 | 复审地点 | 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
5 | 未进行资格复审处理办法 | 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
九、2023陕西一建考后审核要求
序号 | 项目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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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审机构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2 | 复审对象 | 公示人员 |
3 | 监督举报受理机构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4 | 复审公告发布条件 | 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需要提供补充资料的情况(若无以上情况不再发布复审公告) |
5 | 复审公告发布时间 | 公示期结束十日内 |
6 | 补充资料提供要求 | 报名资格存疑人员按要求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
7 | 处理办法 | 若被公示人员存在虚假承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供补充材料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8 | 信息获取途径 | 成绩合格人员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获取最新咨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