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的考生来说,了解一级建造师成绩的有效期及滚动管理方式至关重要(2年滚动的有效期及计算方法)。一遍备考网将详细解析一级建造师成绩的管理规定,包括不同报考科目下的成绩有效期、滚动管理方式以及相应的证书管理,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
1: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报考情况 | 成绩管理规定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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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全科(即考四科) | 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考试成绩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考试成绩仅在当年有效。 |
相应专业(增项) | 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 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
2:一级建造师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后 | 管理措施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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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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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处理。 | 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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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举例
年份 | 报考科目 | 通过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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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 A、B、C、D中的任意一科或多科 | 通过A科目,未通过其他科目。 | 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保留,未通过的科目需第二年接着考试。 |
第二年 | A、B、C、D中的剩余科目或全报四科 | 通过B、C科目,未通过A、D科目。 | 第二年通过的B、C科目成绩保留,与第一年通过的A科目成绩合并计算,第三年只需通过A、D科目即可。若第二年未通过A科目,则第三年需重新参加A、D科目的考试。 |
第三年 | 第一年未通过的剩余科目或全报四科 | 通过A、D科目。 | 第三年通过的A、D科目成绩与第二年通过的B、C科目成绩合并计算,达到全部通过的标准,即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若第三年仍未通过全部科目,则需重新参加考试。 |